關于開展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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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教務處
時間: 2020-07-09 07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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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單位:
為獎勵在高職教育教學改革、研究、實踐中取得教學成果的個人和集體,發揮教學成果的引領激勵作用,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,根據關于下發《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學改革項目立項及教學成果鑒定、評獎辦法》的通知(鄭電院〔2019〕047號)文件精神,現就開展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評選范圍
1.適應高職教育特點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要求,在優化課程體系,更新教學內容,改進教學方法,創新人才培養模式,培育學生創新能力和工匠精神,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。
2.適應高職教育改革發展需要,在推進教學管理改革與創新,加強專業建設、教師隊伍建設、實驗實訓基地建設、校企合作、信息化教學應用、優質資源共享、質量監控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的成果。
教學成果的主要形式有:實施方案、研究報告,結項鑒定課題,已正式出版或發表的教材、論文、論著等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在理論和實踐上有所創新和突破,符合高職教育辦學規律和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律,對提高高職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,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產生重要影響。
2.具有較強實用性和可操作性,經過一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(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,應從正式實施或正式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,不含研討、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),并取得明顯實效。申報的教學成果獎實踐檢驗時間截至2020年6月30日。
3.具有較好的示范性和推廣價值,并在同類學校之間產生積極影響。
三、成果申報和評審程序
1.成果可以個人或集體(課題組)的名義申報。集體(課題組)申報的成果完成人不超過5人。成果完成人應在成果的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施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。
2.申報數量。推薦名額為每系2-3個、其他單位1-2個。各系(部、室、中心)應按照“公開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則,在規定的推薦名額內進行擇優推薦。
3.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,無記名投票產生獲獎名單與獎勵等級建議,經學校辦公會議研究和公示后,公布獲獎名單。
四、材料報送
(一)申報教學成果獎須提交下列紙質材料:
1.《教學成果獎申報表》(附件1)一式一份。
2.教學成果獎推薦成果匯總表(附件5)以系(部、室、中心)為單位提交一份。
3.具體教學成果(實施方案、研究報告、教學課件、已正式出版或發表的教材、論文、著作等)及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、實踐單位評價意見等一份(需編印目錄,統一裝訂成冊)。
(二)報送時間、地點及要求
1.請各系(部、室、中心)按照《教學成果獎申報表填寫說明》(附件3),認真準備材料,確保真實科學,準確無誤。申報材料須裝入檔案袋內,并在檔案袋上貼好封面(附件4)。
2.請各系(部、室、中心)于2020年7月14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稿報送教務處,同時提交電子版。
聯系人:阮耀宏 電話:0371-62179079 郵箱:zdyjwc@163.com
附件1:教學成果獎申報表
附件2:教學成果獎推薦成果匯總表(點擊下載提取碼:44rj)
2020年7月7日
為獎勵在高職教育教學改革、研究、實踐中取得教學成果的個人和集體,發揮教學成果的引領激勵作用,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,根據關于下發《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學改革項目立項及教學成果鑒定、評獎辦法》的通知(鄭電院〔2019〕047號)文件精神,現就開展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評選范圍
1.適應高職教育特點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要求,在優化課程體系,更新教學內容,改進教學方法,創新人才培養模式,培育學生創新能力和工匠精神,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。
2.適應高職教育改革發展需要,在推進教學管理改革與創新,加強專業建設、教師隊伍建設、實驗實訓基地建設、校企合作、信息化教學應用、優質資源共享、質量監控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的成果。
教學成果的主要形式有:實施方案、研究報告,結項鑒定課題,已正式出版或發表的教材、論文、論著等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在理論和實踐上有所創新和突破,符合高職教育辦學規律和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律,對提高高職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,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產生重要影響。
2.具有較強實用性和可操作性,經過一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(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,應從正式實施或正式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,不含研討、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),并取得明顯實效。申報的教學成果獎實踐檢驗時間截至2020年6月30日。
3.具有較好的示范性和推廣價值,并在同類學校之間產生積極影響。
三、成果申報和評審程序
1.成果可以個人或集體(課題組)的名義申報。集體(課題組)申報的成果完成人不超過5人。成果完成人應在成果的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施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。
2.申報數量。推薦名額為每系2-3個、其他單位1-2個。各系(部、室、中心)應按照“公開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則,在規定的推薦名額內進行擇優推薦。
3.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,無記名投票產生獲獎名單與獎勵等級建議,經學校辦公會議研究和公示后,公布獲獎名單。
四、材料報送
(一)申報教學成果獎須提交下列紙質材料:
1.《教學成果獎申報表》(附件1)一式一份。
2.教學成果獎推薦成果匯總表(附件5)以系(部、室、中心)為單位提交一份。
3.具體教學成果(實施方案、研究報告、教學課件、已正式出版或發表的教材、論文、著作等)及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、實踐單位評價意見等一份(需編印目錄,統一裝訂成冊)。
(二)報送時間、地點及要求
1.請各系(部、室、中心)按照《教學成果獎申報表填寫說明》(附件3),認真準備材料,確保真實科學,準確無誤。申報材料須裝入檔案袋內,并在檔案袋上貼好封面(附件4)。
2.請各系(部、室、中心)于2020年7月14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稿報送教務處,同時提交電子版。
聯系人:阮耀宏 電話:0371-62179079 郵箱:zdyjwc@163.com
附件1:教學成果獎申報表
附件2:教學成果獎推薦成果匯總表(點擊下載提取碼:44rj)
2020年7月7日